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详情页

历届三中全会上的“决定”,都决定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从1978年作出“实行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历届三中全会上的“决定”,都决定了什么?一起来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

  伟大转折,改革开放启程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领导机构,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

  以城市为重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性质和各项方针政策;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

  治理整顿、深化改革

  1988年9月26日-30日,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

  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1998年10月12日-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3年10月11日-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008年10月9日-12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

  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2013年11月9日-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018年:十九届三中全会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2018年2月26日-28日,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7月5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召开,习近平讲话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2024年:二十届三中全会

  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7日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8弄富源置地广场4号楼      联系电话:021-33269922

工作邮箱:chengtonghungai@cthgfund.com        邮编:200120

版权所有 © 诚通混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040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