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委托投资管理人的公告
来源:集团总部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根据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委托投资管理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选聘工作安排,中国诚通拟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机构入选申请人备选库,并开展首批申请人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数据,2018年非货币公募基金月均规模排名前20名。
3.具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资格,且最近3年实际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证券权益投资业务;或2018年末股票型公募基金(包括标准股票型、偏股混合型和股票多空基金,不包括QDⅡ)管理规模排名前10名。
(二)申请人为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
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数据,2018年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前10名。
4.最近3年证券公司的分类监管评级均为AA级;或具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资格且最近3年实际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证券权益投资业务。
(三)申请人为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具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资格,且最近3年实际从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证券权益投资业务。
二、申请时间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机构,如有申请意向,请于2019年4月24日中午12时之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中国诚通,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意向函、符合上述申请参选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其中:申请意向函中应明确表明申请意向,列明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中,应对最近3年的违法违规事项和监管部门处罚情况进行详细充分的信息披露;诚信承诺书中应承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二)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机构的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情形的,在申请受理或评审阶段,中国诚通将终止其申请受理或评审;对于进入备选库的机构,发现有上述虚假行为的,中国诚通将终止其委托投资管理资格。
(三)评审期间,上述申请材料中的信息如发生重大变化,申请机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四、联系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如下方式与中国诚通联系:
联系人:陈泽玮,张晓娣
电话:83278044,83278033
电子邮箱:chenzewei@cctgroup.com.cn,zhangxd@cctgroup.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附件:
1: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投资管理申请人申请意向函.doc
2: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投资管理申请人诚信承诺书.docx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