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上海地区总部完善应急预案

来源:集团总办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1日

7月3日,中储股份上海地区总部在吴淞分公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中储总公司《关于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学习领会国家安监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基础上,对已经建立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建立的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会上,物流管理部副经理任长良通报了河南地区事业部对上海地区四个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要求各单位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上海地区总部将对这些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复查。

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韦明就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提出要求:1、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现有能力使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切实可行,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修订的应急预案。2、针对这次安全对口检查和业务风险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及个人。各单位要对整改措施的落实组织检查,上海地区总部在本月底前抽查,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为下半年质量体系内审和综合检查早作准备。3、近阶段防台防汛、防盗、防火和防暑降温是安全工作的重点,要在防范体系上多下工夫,有更高的要求。重点部位必须加强防范,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