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部署“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

来源:集团总部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6月19日上午,集团召开在京直属工会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集团在京直属工会2014-2015“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草案)》并部署相关工作。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洪凤到会并讲话,工会副主席唐国良主持会议,集团在京直属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李洪凤主席传达了中纪委、国资委党委关于纪委书记兼职等有关问题的规定和集团党委一届七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前一阶段工会工作情况做了小结,并鼓励工会委员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集团工会事业蓬勃发展。

  会议学习了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和国资委张毅主任对中央企业工会工作的批示精神,学习了《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审议了《2014-2015“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草案)》,明确了集团在京直属工会五年规划。

  会议指出,集团在京直属工会自2013年12月成立以来,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不到位;二是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三是工会工作落实不到位。会议明确了2014-2018年在京直属工会三步走规划:2014-2015年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推动在京二、三级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全覆盖;2016-2017年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2018年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会议强调,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是整个工会工作的基础,没有工会组织或组织不健全,就谈不上增强活力、发挥作用。当前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整改过程中,党组织有要求,职工群众有需要,法律法规有保障,是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良好契机。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各企业要审时度势,紧紧依靠公司党组织的领导,取得经营班子的支持,坚决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和“两个普遍”的要求,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以适应集团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广大职工群众的需要。

  会议要求,各级企业工会工作干部要认真学习工会相关知识,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明白工会的政治地位;学习企业工会知识,明白工会的经济地位;学习工会法律法规知识,明白工会的法律地位。下一步,各企业要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同时,大力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工会活动,及时理顺工会组织、经费关系。对工会组织不健全的二级公司,在京直属工会将根据《工会法》等相关法规收缴工会建会筹备金。